【第七章】第二节 生产成本的查账标准与演练

【第七章】第二节 生产成本的查账标准与演练

7.2.1生产成本的查账标准

查账人员在实施生产成本检查时,应以生产成本账户为审查重点,运用分析性复核法按成本项目进行审查。具体的查账标准如表7-3所示。


表7-3生产成本的查账标准表

 

审查内容

查账标准

直接材料费用

应根据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库存报表、材料分配明细表等资料进行检查

直接工资和其他直接支出

应通过抽查记账凭证、工资计算表、工资(含职工福利费)分配表等资料及“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结合有关劳动人事记录和职工考勤表等进行检查

期初在产品

审查期初在产品的数量,先与上期期初在产品总成本进行比较,看有无超常变化,并对变动幅度大的各种在产品进行抽查,如有严重失实情况,应在查账人员监督下,提请被查单位重新盘点

期末在产品成本

检查生产成本在产成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应检查选用分配的方法是否合适,具体分配过程是否正确

 

7.2.2生产成本的查账演练

 

演练7-5:虚增生产成本

 

案情介绍

查账人员在年初审查时,发现本厂2016年的“委托加工物资”账户有红字余额,同时,注意到下半年转出数中自制半成品单价上升较明显。另外从总体上看,企业下半年利润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但销售收入与数量相对稳定,几种主要产品售价还较上年有所上升。通过分析,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生产成本提升较快。

问题分析

通过成本要素分析,发现自制半成品中委托加工支出超2倍左右,共计3200000元。内审人员认为,在总体产量与销售均较稳定的情况下,委托加工费用增长过猛是不正常的。

调查取证

查账人员在“委托加工物资”明细账中,抽查了部分金额较大的业务,发现其对应账户均为“自制半成品”,检查其所附原始凭证,却未发现收回加工物资的入库清单,也没有加工费用及运输费的账单及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由此,可判定该业务是虚假的。
企业为了缩小年度利润,逃避所得税,而有意虚构自制半成品成本,且虚构自制半成品领用于生产中,虚增生产成本3200000元。

错弊处理

应将虚增的3200000元生产成本冲回。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32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200000

补交所得税,税率为30%,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6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4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40000

 

7-6:虚结产品成本,调节本期损益

 

生产成本业务错弊提示

将不属于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支出列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成本项目中;将不属于生产成本开支的费用列入其他支出中

利用职务之便,虚增或者虚减生产成本

利用在产品和产成品分配方法,调节当期利润

将用实物进行的投资不记入长期投资账户,而是将其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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