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司法机关基于出罪事由虽然没有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却考虑到发票类犯罪的构成不需要具有骗抵税款的目的以及造成税款损失后果,最终滑向了作为虚开的手段或者目的行为之发票类犯罪,从而导致非法出售以及非法购买类发票犯罪的扩张适用。
上一篇:民法典里的税务知识,这篇全讲清楚了!
下一篇: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深度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合规痛点与策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