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招:择善而行 — 捐赠途径选得好,成本也能少又少
今年秋天,一X收到一个沉甸甸的大包,满满的一袋红枣,这是去年李总扶贫捐赠地的乡亲们给李总邮寄的,李总特意让司机开车送过来,并感谢一X一年前的财税建议。
一年前的一次闲聊中,李总告诉一X,2018年度资金还算充裕,决定向处于贫困山区的老家捐赠 100 万元,有两种选择: 一是直接向村里捐款,比较简单直接;二是在当地举办慈善义演现场,通过慈善机构向村里捐款。想请一X给个主意。经了解,李总公司当年不含捐赠应纳税所得额为 900 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一X对李总扶贫助弱的情怀感到非常敬佩,并建议他采用第二种方式,通过公益性捐赠可以为公司节省成本。
【分析】
按照现行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通过公益性团体或者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方案的选择上,是否属于公益性捐赠较为关键。
【对比】
筹划前,直接捐赠,依据规定不得在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计算:企业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额 = 900 X 25% = 225(万元)。筹划后,通过慈善机构捐赠。
具体计算:扣除限额 =(900-100) X 12% = 96(万元),小于捐赠金额 100 万元。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900 - 100 + 4) X 25% = 201(万元)
【结果】
采用筹划后,企业成本可降低 24 万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 2008 ) 160 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